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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:造反而已,多大点事儿啊 (第1/6页)
两三点雨坠在地上。 刘恪驾着驴车,慢慢走着,顺便抬头看了眼天象。 “看来这大半个月,都是阴雨天。” 这个天气不利于【六丁神火】的发挥,放火烧山不是很容易。 不过转念一想,【火烧连营】、【鹿台自焚】,也没那么容易酿成大错,心里就好受多了。 不一会儿,一行人便来到了田野间。 交趾国中,种植有大量的水稻、黍、粟等粮食作物。 黍,亦称稷,就是现代人所说的糜子、黄米,比小米稍大,煮熟后有黏性。 粟,就是小米,也是当今最主要的主食。 黍和粟有个共同点,就是产量不高,所以交趾国又引种了大量产量不错的水稻。 由于交趾国种植有大量粮食作物,禾花雀迁徙期间,喜欢在这里逗留。 因而这禾花雀,成了交趾国的国菜。 至于为什么不是国鸟,大概是因为太好吃了。 时入秋季,良田沃野,阡陌纵横。 田中粟、黍成片垂首。 空气格外清新,仿佛漫溢着田间每一支稻穗的呼吸。 不少百姓正在田地里,伏腰割着作物,一片丰收之景。 俗话说人间辛苦是三农。 春种、夏耕、秋收,是最为辛劳的三个阶段。 虽说秋收要做的活儿,其实是最多的,但能看见收获,上缴税赋之后,粮食能自己留着。 而且这些秋收的百姓,和春种、夏耕基本没啥关系。 豪族做了春种、夏耕的活儿,他们负责秋收罢了。 这未尝不是一种牛头人。 想着想着,他们心里便觉得刺激,更是激动起来,这不是白赚么? 于是也就不是那么累了,人人脸上都是笑容,手上的动作,也就更勤快了。 刘恪与御前侍卫们,走于田间小道之中,望着眼前这片一望无际的良田,一脸欢喜之色。 不用抢收,也不缺粮咯! 他四下张望一番,问道: “典褚将军之前向朕请求,要去地里帮着百姓们秋收。” “他人现在在哪儿呢?” 众人也四处张望,寻找典褚的身影。 按理来说,这庞然巨物,应该比陈伏甲更好找才是。 找了一会儿,只见农田中忽而立起一尊铁塔,格外引人注目。 这个体积,是典褚没错了。 典褚听见这边的动静,便走了过来,用挂在肩上的麻布,抹了把额上的汗水,粗着嗓子道: “陛下,大丰收!” 刘恪寻声望去,只见典褚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身农人套装。 他头戴斗笠,脚穿草鞋,腋下还夹着数捆粟杆。 给人一种老农灭霸的既视感。 能找着这个尺寸的全身装备,还真挺不容易。 典褚从田里一路走来,虎虎生风。 他走到驴车近处,忽的停下脚步,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,看了眼地上,便俯首捡起几粒,不止是何人所遗落的粟粒。 这粟粒,在他那足有常人脑袋大小的巨掌中,显得相当渺小。 但典褚却视若珍宝,放在手里看了又看,然后憨憨笑着,带着几分喜意,朝着刘恪道: “陛下,粟粒饱满,交趾今年,应该是丰年!” 化成雨凑上前,端详半天,也是兴奋道: “这粟粒的品质着实不错!” “陛下,这趟交趾之行,确实是来对了!” “交趾的水土,只怕称得上是天下一等,相当富饶!” 化成雨和典褚都是平民出身,干的来农活。 从区区一颗粟粒中,就已经看出了交趾的富庶。 刘恪自然是连连点头,废话,不富我打他干嘛呀? 典褚这时又扬了扬腋下的粟杆,道: “陛下,这些收割后的粟杆,也不能浪费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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